法学院关于优良班风建设的补充意见 |
| 时间: 2005-9-7 10:48:22 作者: admin 点击: |
为加强我分院学生管理工作,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,在全分院范围内形成一个讲团结、爱学习、守纪律的良好风气,根据个别班存在的具体情况,以及新学期所面临的新情况。再针对各班优良班风情况制定以下几点修正补充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在我分院党总支的领导下,根据学院有关精神,结合实际,抓好学生管理工作,在各班开展建设优良班风、文明(班级活动,形成一个竞争环境,增强集体荣誉感,使各班争创优秀班集体、优秀团支部,增强凝聚力,树立良好班风、学风。
二、实施办法
1、健全考勤制度及早操制度。每个班按规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按期上报考勤,以保证上课全勤率,对每日旷迟达十节以上的同学,在德育分中减2分;对每月旷迟达五节以上的同学,在德育分中减1分;超过十节以上的则按《学生管理手册》的有关规定处理。关于早操的规定,本学期每个班同学出操应在四十次以上,无特殊情况,不得随意旷操,特规定:出勤率达90%以上的,在期终体育分上加4分,达70%--90%的加2分,达5O%--70%的不加分也不减分,在30%--50%的减2分,不足30%的减4分且不能参加下学期奖学金、特困补助、减免学杂费。
各班应坚持考勤、早操制度,违反规定的按《法学院关于考勤、早操暂行规定》处理,因违反而受到处分的同学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。
2、健全考试制度。各班应抓好考风建设,严格考场纪律,严格遵守学院的关于考试的各方面制度及要求,彻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,若经发现,不论作弊程度如何,取消该班评优资格。
3、完整卫生监督及检查制度。学生会生活部应定期组织各班生活委员检查教室、寝室卫生,按生活部规定,每月第二周星期二为定期检查时间,每周进行1-2次不定期检查,把检查情况通知各班委员及支部,对于检查不通过的,一是上报总支,二是限期整顿。具体办法按《法学院关于早操、考勤及卫生的暂行规定》及其它补充规定处理。为保证卫生检查经常化、制度化,各班应设立卫生监督岗,生活部设总监督人,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监督
4、各班开展学党章、学马列活动。每月应开展“三学小组”活动,负责组织有关的理论知识学习,加强政治素养。没有开展学党章、学马列活动的班级不能参加评优。
5、落实党员目标责任制。要求学生党员在每学期初对自己本学期学习、工作及各方面的表现拟定目标责任书。并认真遵守,处处体现出表率作用。同时实行层层责任制,学生党员对自己的负责区工作要落到实处,负责培养考察自己所负责的入党积极分子,另外,还要求学生党员要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团结更多的同学进步。
6、落实团员目标管理责任制。各班团支部应继续落实我分院制定的团员目标管理责任制,团总支组织部应定期检查,各班团支部应坚持组织团员定期进行政治学习、形势政策学习,要求团员要讲政治、讲形式,要做到有计划、有行动、有检查,并组织各种形式不同的文休活
动,增强支部的凝聚力。
三、组织保障
各班在团总支和行政领导下与班主任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优良班风建设,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,系主任,办公室主任,总支秘书,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,保证实施。
法学院团总支
2005年9月 |